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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将至,美国养老产业政策及发展模式研究与借鉴
作者:韦伯咨询 | 作者:pmo8249b6 | 发布时间: 2019-12-24 | 4354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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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老龄化现状及趋势

1981年,美国推出了家庭医疗补助和社区服务计划,并于1984年,提出养老的概念,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规划实施老年保健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等措施,经过30年发展到今天,整个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已经非常完善,养老服务非常发达。

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2.97%,2017年这一比重上升至15.41%,且依旧保持增长趋势,预计未来几年,这一比重还会继续增加。

图表1:2010-2017年美国老年人(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比重走势图

资料来源:Wind、韦伯咨询

二、美国养老产业政策

老年住宅政策核心是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可负担住房”补贴政策

1、202项目——老年住宅无息贷款

202支持型老年住宅项目:私营的、非盈利机构提供给低收入老年人的廉价房屋,能够在建造、修复或收购时获得HUD的无息贷款。如果连续40年将房屋用于老年服务,则不用偿还HUD提供的贷款。除非盈利机构外,其他机构也可申请202贷款,国家项目可以获得最高25000美元其他盈利性机构可获得最高贷款额为10000美元。

2、负责单位

美国联邦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是住房和城市发展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以下简称HUD)。美国在州和地方政府分别成立公共房屋管理局(Public Housing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PHA)具体负责各地公共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补贴发放。

HUD也下设联邦住房管理局(Federal Housing 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FHA),主要职能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自从1934 年成立以来,FHA一共为3400万私人住房提供了房屋贷款保险。它和租房补贴一起,构成了HUD“可负担住房”政策的核心。

3、贷款对象选择标准

(1)长期性the sponsor's capacity to develop and operate the proposed housing on a long-term basis (20 percent);

(2)财力状况the sponsor's financial capacity and commitment (25 percent);

(3)地区低收入人群需求状况the need for supportive housing for elderly people in the area to be served and the desirability of the site (20 percent);

(4)项目设计可行性adequacy of the project design (15 percent);

(5)服务项目计划adequacy of the provision of supportive services (20 percent).

三、美国养老地产发展现状

美国养老服务非常发达,养老社区(Retirement Community,有的译作退休社区)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养老社区可以追溯到殖民地时期的社会慈善机构。

1772年,费城教会根据约翰·凯斯利(John Kearsley)医生的遗嘱,用他的遗产在费城建立了一所基督教堂医院(Christ Church Hospital),占地13英亩,专门收容穷人和体弱的寡妇,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高级护理社区,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持续照顾。以这种混合型慈善社区为开端,养老社区在美国非常缓慢地发展起来。

内战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是美国工业化、城市化鼎盛期,城市建设和社区管理步入正轨,在社会改良进步运动的推动下,慈善事业尤其是社区照顾获得长足发展,许多城市陆续出现社区服务中心(Settlement House),提供了部分业余性养老照护服务,但专门性养老社区的兴建尚待时日。

30年代,在经济大危机的严重冲击下,罗斯福政府颁布《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该法明确规定退休年龄为65岁,实行老年保险和失业保险,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案,标志着美国政府由此开始正式介入社会保障事务。

随着时间推移,各种社会保障举措不断完善,1939年增加了伤残保险和老年遗属养老保险,1940年起政府开始按月支付退休金,养老成为全国性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37年联邦政府颁布了第一部《住房法》(The Housing Act of 1937),关注焦点是低收入者的公共住房建设,对老年人与残疾人住宅略有提及,但只字未提养老社区。

从理论到现实,本时期养老社区均无较大进展,在随后的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养老社区发展也一直处于受抑制状态。

二战后,美国养老社区迎来新的发展阶段,社区规划、设施建设、服务内容都日趋完善,到50年代西部数州出现了养老社区建设方案。五六十年代,经济形势高涨,房地产开发持续兴旺,政府陆续出台各种相关政策法律,1959年《住房法》(Housing Act of 1959)规定,直接向老年人住房项目提供贷款,此后更是逐年加大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