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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咨询:2025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专题调研与深度分析报告(摘要)
作者: | 作者:韦伯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7-04 | 117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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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电商价值链四大核心主体及三大产业链类型

跨境电商是指在不同国家的交易双方之间,通过互联网渠道完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的价值链主体全面覆盖了从产品生产端直至消费者终端的完整流程,主要由供应商、品牌/卖家、平台、仓储和物流这四大核心主体构成,他们之间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推动跨境电商在全球市场中蓬勃兴起并持续发展。

图表1:跨境电商的价值链主体构成及特征

当前,跨境电商产业链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是出口跨境电商类,包括平台类,如亚马逊全球开店、eBay、Shopee、Lazada、TikTok、Temu、大龙网等;卖家类,如SHEIN、安克创新等;

二是进口跨境电商类,包括天猫国际、京东国际、抖音全球购、拼多多全球购、唯品国际、快手全球购等

三是跨境电商服务商类,包括蚂蚁国际、连连国际、PingPong等跨境支付类,纵腾集团、递四方、至美通等跨境物流类,领星、店匠、易仓科技等跨境SaaS类。

图表2:跨境电商产业链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二、全球范围内B2B是主要形式,中国B2C模式迅速崛起

跨境电商的形式可进行多种分类。按照交易主体划分:可分为B2B、B2C以及C2C跨境电商

图表3:按照交易主体划分的跨境电商模式及特征

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中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70.2%,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29.8%。

全球范围内,B2B依然是电商的主要形式,特别是在欧美地区,B2C占比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然而,B2C模式正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具体至中国市场,尽管B2B仍是跨境产品出口的主要形式,但B2C模式正在迅速崛起,目前,国内跨境电商的B2C交易占比已达到30%。

图表4:按照交易主体划分的跨境电商类型及特征

三、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近18万亿,进出口额2.7万亿

从跨境电商市场规模的角度来看,当前,全球跨境电商产业蓬勃发展,2025年市场规模预计将突破4.8万亿美元,中国是全球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核心引擎。

中国跨境电商市场在2019-2023年间经历了显著的增长,尽管增速有所放缓,但市场规模的扩大仍然显示出其强大的发展潜力。

2024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7.66万亿元,同比增长近5%。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跨境电商市场仍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图表5:2019-2024年中国跨境电商的市场规模和增长趋势(万亿元,%)

从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的角度来看,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38万亿元,较2018年翻番。2023年的出口比例为78.6%,进口比例为21.4%。

202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约2.71万亿元,同比增长14%;高于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增速9个百分点,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6.2%。

跨境电商出口货源地主要为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等。进口目的地主要为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

图表6:2018-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额及增长趋势(万亿元,%)

四、海关监管政策不断优化,助力跨境电商规范发展

海关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其监管范围广泛,尤其在进出口商品监管方面。

作为监管链条的关键环节,海关在跨境电商政策制定上也具有较高权力。近年来,为支持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海关出台了多项措施。

中国海关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在建立适合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制度、监管模式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探索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手段。

为提升跨境商品的通关速度,海关为跨境电商量身制定制了无纸化流程,覆盖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等环节,实现通关手续的“前推后移”。

自2014年起,海关总署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这些政策包括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的监管办法,如实施“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税收征管措施。

此外,海关还推广了出口海外仓备案无纸化,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并开发了统一版跨境电商监管信息化系统,以集成管理交易、支付、物流等相关数据。

图表7:我国海关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政策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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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专题调研与深度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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