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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小水电行业政策规划深度解析(一)
作者:韦伯咨询 | 作者:韦伯咨询 | 发布时间: 2019-11-08 | 503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1.28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小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30个省(区、市)1715个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开发地区。随着时间变迁,近年来国家对小水电的监管和政策也在发生变化。

一、农村小水电开启全面扶贫新模式

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拟选取部分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采取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式,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这是我国首次将农村小水电作为扶贫工程来考量,这种全新的扶贫形式有望通过政策扶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实施方案》提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是以帮扶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民脱贫为目标的公益性工程。综合考虑我国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能力和扶贫电站筹资等因素,项目资金筹措主要包括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含银行贷款)两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落实,中央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每千瓦4000元。

扶贫电站投产后,项目法人须每年将中央投资收益存入县级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近期重点用于帮扶贫困户脱贫解困。需要强调的是,中央投资年收益率高于6%的,项目法人须据实缴存,低于6%的,项目法人还得补足6%,以确保中央投资年化收益率≥6%。


在收益分配上,政府将探索把中央投资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重庆、云南、湖北、陕西等6省市被确定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2016年5月25日前均已完成试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以打捆方式(包括小水电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等)报送国家发改委、水利部。

从重庆拟申报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项目的情况来看,共有7个国贫区县、2个市贫区县申报试点项目24个,基本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项目19个,总装机68780千瓦,总投资72426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7512万元,占总投资的38%。

《实施方案》对资产和收益管理也作出明确要求,扶贫电站投产发电后,项目法人每年将中央投资收益(年收益高于 6% 的据实缴存,低于 6%的由项目法人补足6%)存入县级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近期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户脱贫解困。在收益分配上,政府将探索把中央投资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二、绿色小水电的创建工作逐步展开

小水电曾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作出过贡献,但早期建成的部分小水电站由于缺乏对河流的整体规划等原因,也不可避免地对局地生态产生了不良影响。近年来,随着小型水电站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例频遭曝光,小水电的无序开发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小水电的无序发展,产能过剩也导致了利润下滑。解决利润下滑的出路是多用水发电,而环境问责的出口是多放水下流,无论环境承载力还是市场容量,都决定了小水电亟待转型。

如今,有限、有序、有偿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推进绿色水电建设,发挥小水电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已经成为水利部门加快转变农村小水电发展的理念。立足于此,水利部也提出了绿色小水电发展指导意见、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颁布实施了《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等绿色小水电技术规范,同时启动了绿色水电站创建工作,全过程加强生态保护,并首次在全国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25个省份的3400多条河流的规划得到修编。

2017年12月7日,水利部在网站上公示了“2017年度绿色小水电站”名单,这是全国公示的第一批“绿色小水电站”,共有44座水电站被推荐。公示的44座绿色小水电站涉及12个省(自治区),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其中,陕西省最多,有9座;其次为浙江省,有6座。

图表 3:2017年度绿色小水电站在各省的分布及份额


资料来源:水利部、韦伯咨询

2019年1月,水利部公布2018年度绿色小水电站名单,一共有19个省(市、自治区)的121座水电站名列其中,分别是:河北省(2座)、山西省(6座)、辽宁省(3座)、浙江省(32座)、安徽省(4座)、福建省(2座)、江西省(3座)、湖北省(1座)、湖南省(1座)、广东省(7座)、广西壮族自治区(4座)、海南省(13座)、重庆市(2座)、四川省(2座)、贵州省(8座)、云南省(10座)、陕西省(12座)、甘肃省(4座)、青海省(5座)。

图表 4:2018年度绿色小水电站在各省的分布及份额


资料来源:水利部、韦伯咨询

按照水利部的计划,到2020年,单站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1兆瓦以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过的水电站均要创建为绿色小水电站。

三、水利部等四部门部署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审计署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包括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2016年至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59个地级市(区),并指出了小水电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