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国大、中城市危废(含医废)许可证数量为4195份,持证单位核准的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为12896万吨/年(含单独收集能力1826万吨/年),但实际收集、利用处置量为3558万吨(含单独收集81万吨),核准能力的实际利用率为仅为28%,危险废弃物处理核准规模远超实际经营规模,许可证容量错配问题鲜有改善。
2020-2021年,全国危废经营许可单位实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9%和30%,较2019年有小幅提升。
图表1:2006-2021年全国危废持证单位实际产能利用率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
我国危废处理行业的产能利用率较低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危废处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导致部分项目有牌照却无产能。
(2)危废可分为50大类457种,彼此之间在处理资质、流程及方式上都有一定差异,导致产能与来料之间形成错配,导致部分种类危废处理产能不足,部分种类危废处理产能过剩的情况发生。
(3)危废处理产能与危废产生企业之间存在地域错配,或者运输半径较大,来料存在一定波动,为了保证项目组正常运行,经常会有部分冗余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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