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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韦伯咨询:2023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专题调研与深度分析报告(多图)
作者: | 作者:韦伯咨询 | 发布时间: 2023-08-04 | 3353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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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废种类繁杂,来源广泛,工业废物占比超70%

根据2021年新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Hazardous waste)为: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总计46大类467种,较2016年版《名录》减少了12种,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农药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

从危险废物产生的行业来源看,危险废物来自几乎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最主要的是工业、医疗和市政三大领域。其中:工业废物比重约为70%,一般源于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在矿业、能源加工及冶金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较多。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约占14%的比例。

图表1:危险废物产生的主要行业来源及分布(%)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

2021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个行业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为5997.7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69.3%。

图表2:2021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行业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

二、全国工业危废产生量8654万吨,废酸和精(蒸)馏残渣位居前2位

2011年,国家工业危废申报口径从一年产生10千克纳入统计改为1千克,统计数据由2010年的1586万吨激增至3431万吨,增幅超过100%;2013年,国家“两高”司法解释出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三吨以上即可入刑,危废显现量在2014年提升近500万吨;2016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可能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地点进行全面排查,危废产生量同比增长近1/3。

2017-2019年,全国工业危废产生量分别为6581、7370、812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6.1%、13.5%、8.8%,近三年增幅有所放缓。

2020年,全国工业危废产生量为7281.8万吨,同比降低10.4%。2020年危废产生量下降主要是由于疫情导致产废企业开工率不足,随着疫情好转以及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危废产生量进一步增长。

2021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8653.6万吨,同比增长18.84%。

图表3:2010-2021年全国工业危废产生总量及增长率(万吨,%)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

生态环境部没有公布根据危废名录划分的危废产生量,根据310个公布固体治理情况的大中城市数据看,HW34(废酸)、HW11精(蒸)馏残渣、HW18焚烧处置残渣(飞灰)、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等几个类别危废的产生量排在前列。

2021年,全国危险废物主要类别产生情况如下:HW34废酸以1284万吨的产生量位居首位;HW11精(蒸)馏残渣以995万吨的产生量位居第二位;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以710万吨的产生量位居第三;HW18飞灰以625万吨的产生量排名第四;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以607万吨的产生量排名第五。

图表4:2021年全国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与产生量分布情况(万吨)

资料来源:各地公告、韦伯咨询

三、危废综合利用处置率不断提升,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1.7亿吨/年

伴随各行业危废产生量的快速增长,全国工业危废综合利用处置量也同步增加。2020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7630.5万吨,2021年该数据进一步增长至 8461.2万吨。近五年,全国工业危废综合利用处置率不断提升,由2016年的83%增长到2021年的98%。

图表5:2015-2021年全国工业危废利用处置量及处置率变化(万吨,%)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

2021年,全国纳入排放源统计调查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有1528家、(单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389家、协同处置企业156家,年运行费用为395.8亿元。

图表6:2021年全国各省份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数量分布情况(家)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

2021年,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1.6亿吨/年,较2012年增长了4倍;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约215万吨/年,处置能力达到医疗废物产生量的1.54倍。

截至2021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1.7亿吨/年,是“十二五”末的3.3倍。

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指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