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污水处理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3~1.1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6~2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5~0.4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0.64元;经营性场所按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3元;餐饮、旅馆、医院按桌(床)位每月3~5元;客运车辆按座位每月每位1~3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医疗废物处置费——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每天每位1.8~2.7元;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日医疗废物产生量(公斤)每个每月100~1200元;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按日医疗废物产生量(公斤)每个每月100~1200元,或按医疗废物产生量每吨3800~400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其他危废处置费——高温焚烧处置每公斤3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斤1.8元;物化处理填埋每公斤2.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