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启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热潮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二、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
2014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中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三、废气排污费标准大幅提高,环保执法力度加强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气和污水每污染当量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1倍,并要求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大气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出台
2015年12月,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东、中、西部燃煤电厂分别在2017、2018、2020年底前实现超低排放,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燃煤机组平均除尘、脱硫、脱硝分别达到99.95%、98%、85%以上。
五、“十三五”规划提高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目标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大幅提高。相比“十二五”期间对SO2、NOx分别下降8%的减排目标,“十三五”期间二者减排目标分别为15%、10%。
“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SO2、NOx减排目标对比
资料来源:韦伯咨询整理
六、各地纷纷出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地方标准
2017年5月,浙江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函》,要求所有单台装机3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截至2017年12月,已有河北、上海、河南、浙江、山东5个省市已出台或将出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地方标准;浙江、上海、天津、邯郸、衡丰、荆门等地已出台相关标准、政策,要求燃煤锅炉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及有色烟雨。
2017年6月,环保部《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明确提出“燃煤电厂煤炭的装卸应当采取封闭、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厂内煤炭输送过程中,输煤栈桥、输煤转运站应采用密闭措施,也可采用圆管带式输送机,并根据需要配置除尘器”。该指南明确了圆管带式输送机在环保输送中的地位。
七、VOCs污染防治成为大气治理新的重点领域
2017年9月,环保部在《“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并明确至2020年,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八、推动大气治理领域环保装备制造及技术加快发展
2017年12月,工信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环保装备制造业在2016年6,200亿元产值基础上,提高到2020年的10,000亿元。对于大气治理子领域,意见要求重点研发PM2.5和臭氧主要前体物联合脱除、三氧化硫(SO3)、重金属、二噁英处理等趋势性、前瞻性技术装备。研发除尘用脉冲高压电源等关键零部件,推广垃圾焚烧烟气、移动源尾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净化处置技术及装备。
九、环保部提高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8年5月,环保部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钢铁烧结及球团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主要提高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标内容为:颗粒物、SO2、NOx限值特别排放限值分别调整为20、50、100mg/m3(先前分别为40、180、300mg/m3)。
大气十条”规定的各区域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
资料来源:韦伯咨询整理
十、“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量化指标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及计划进程。提出到2020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1-1-92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
“蓝天保卫战”与“大气十条”主要指标对比
资料来源:韦伯咨询整理
十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作推动钢铁行业环保需求的提升
2019年5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了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标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保障,推动了钢铁行业环保需求的提升。
十二、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气十条》明确,到2020年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根据上述政策要求,大气治理行业的需求仍然旺盛,VOCs治理市场将保持快速、持续增长态势,非电领域烟气治理将呈现新的变化。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近年来海外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火电烟气治理需求正在持续增长,再叠加国家政策指导,为烟气治理企业进行海外项目拓展提供了发展空间。
第二节 国家各部委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宏观部署
一、大气污染治理主要法律法规
二、大气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三、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政策演变
四、大气污染治理行业重点标准及要求
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放标准
4、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
五、推动大气治理的环保电价补偿政策
1、脱硫电价政策
2、脱硝电价政策
3、除尘电价政策
4、超低排放电价政策
六、大气治理技术装备及研发激励政策
1、大气治理技术路线的演进及影响
2、大气治理细分领域前瞻性技术装备
七、大气污染治理产业及企业培育政策
1、价格及税收体制支持
2、超低排放及提标改造要求
3、推动第三方治理相关政策
八、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分配使用
第三节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份政策规划解读
一、北京市
二、内蒙古自治区
三、天津市
四、山西省
五、河北省
六、浙江省
七、江苏省
八、福建省
九、上海市
十、安徽省
十一、江西省
十二、山东省
十三、广东省
十四、陕西省
第一节 中国大气治理产业链主要环节
一、大气治理上游设备供应
二、大气污染检测系统
1、大气监测相关支持政策
2、大气监测产品及主要厂商
3、重点行业大气监测需求
4、大气监测市场竞争形势
5、VOCs监测市场前景
6、大气监测未来发展方向
三、大气污染治理下游市场
第二节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经营情况
一、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重点上市企业营收对比
三、龙头企业盈利能力对比
第三节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
一、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资金来源
二、国家大气治理投资额及占比
三、全国废气治理设施安装情况
四、大气治理行业市场规模预测
五、大气污染治理市场增长潜力
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具体目标,推动空气监测网络和网格化系统建设加速。
“大气十条”规定的各区域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韦伯咨询整理
2018年7月,国务院颁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大气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根据不同地区情况,从国家层面划分重点区域和重点监测因子,如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颗粒物组分网、光化学组分网等。”
2018年8月,中国生态环境部启动的“千里眼计划”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对PM2.5年均浓度较高的3600个网格进行重点监管。并将从中选出800个网格加密布设3200余台PM2.5地面监测微站,将其进一步细分为28800个500米乘以500米的精细网格。并且逐步扩大“千里眼计划”实施范围,2018年10月前实施范围为“2+26”城市;10月起增加汾渭平原11城市;2019年2月起增加长三角地区41城市。
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开展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考核排名压力下,部分省市开始将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下沉到对乡镇空气质量考核,进而开始建设乡镇站空气监测项目。
根据2014年发布的《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稿),农村环境治理监测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具体包括村庄监测和县域监测两个内容。村庄监测要求在每个县域选择3~5个代表性的村庄,开展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仅针对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分阶段部署及规划
资料来源:《全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稿)、韦伯咨询整理
此外,2018年4月发布的《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包括村庄监测和县域监测两个部分,对空气、水、土壤进行监测。”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细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未来县级及农村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第一节 烟气除尘市场分析
一、除尘设备的功能及应用领域
二、除尘设备产业市场规模
三、烟气除尘细分市场分析
1、静电式除尘器市场需求
2、袋式除尘器市场应用情况
3、转炉除尘的应用及市场规模
四、烟气除尘市场的竞争格局
五、烟气除尘在“一带一路”的市场空间
第二节 烟气脱硫市场分析
一、脱硫技术及应用领域
二、煤电领域的脱硫建设需求
1、新建煤电机组的脱硫投资规模
2、尚未安装脱硫装置的老机组的脱硫投资规模
3、已安装脱硫装置的老机组的更新改造投资规模
4、脱硫设备投资及市场规模
三、脱硫净化剂下游需求情况
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趋严,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也催生了巨大的能源净化行业需求,表现为对脱硫催化剂的巨大需求。
脱硫净化剂主要是以非加氢方式脱除各种气态和液态物料中硫化氢为主的有害物质的化学添加剂,脱硫净化剂广泛应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天然气及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化肥、钢铁、沼气等行业。
1、石油行业
石油方面,近年来,我国原油加工量和燃料油产量呈持续增长态势,2006-2017年,燃料油产量从2,265万吨增长到2,693万吨,增长18.90%;同期原油加工量从3.1亿吨增加到5.68亿吨,增长74.52%。
2018年,我国原油加工量突破6亿吨,同比增长6.8%,增速较上年加快1.8个百分点;燃料油累计产量为2024.1万吨,累计下降16%。
图表1:2010-2019年中国燃料油累计产量(万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韦伯咨询整理
2019年,中国原油加工量为6.52亿吨,同比增长7.6%;燃料油产量达到2469.7万吨,同比增长了445.6万吨,累计增长19%。
图表2:2015-2020年4月中国原油加工量(万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韦伯咨询整理
由于机动车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燃烧硫含量过高的油品,为了降低环境污染,国家强制实施了降低燃料含硫量的法规,近十几年,我国已经陆续出台了国一至国六标准,要求用作工业及民用的能源产品必须进行净化处理。这将促进国内成品油质量升级提速,促使炼油企业不断采用高性能催化剂、净化剂,结合新的应用工艺实现能源的清洁生产。
2、天然气工业
天然气及天然气化工方面,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产量波动增长。2019年我国天然气产量为1736.2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9.8%。
图表3:2014=2019年中国天然气产量(亿立方米)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韦伯咨询整理
我国天然气的主要用途是民用和工业用燃料,根据2016年9月正式实施的2012年新版《天然气》标准规定,一类天然气含硫标准从100mg/立方米降低到60mg/立方米,工业化工用天然气中硫化氢的含量仅为1~2mg/立方米,因此在工业化工环节仍然需要精脱硫。
3、煤化工行业
煤化工方面,我国煤炭储量中,北方的煤炭硫分较低,而西南地区煤中所含的硫分较高;上层煤硫分低,下层煤硫分高。高硫煤储量在煤炭总储量中所占比例约为1/3,并且高硫煤的开采比例在逐年提高。在煤化工的生产过程中,由于煤以及油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等排放物。因此脱硫技术在煤化工中的应用十分重要,以防止煤在燃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硫。
2019年,全国煤气产量为14713.8亿立方米,累计增长7.9%。2020年1-4月中国煤气产量为490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
图表4:2016-2020年4月中国煤气产量(万立方米)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韦伯咨询整理
近年来,随着焦化行业供给侧改革的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动全行业高质量发展,焦炭产量稳步增长。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焦炭产量为44834.20万吨,2019年为47126.16万吨,同比增长5.11%。
图表5:2012-2019年全国焦炭产量情况(万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韦伯咨询整理
煤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脱硫净化剂的市场需求。总体看,我国天然气及煤化工行业对脱硫净化剂需求较大。
4、化肥工业
化肥方面,化肥的生产原料主要是合成气,合成气中还有硫、砷、氯等大量有害物质,在化肥产品正常生产中必须要脱除。生产化肥使用的原料主要是煤、天然气和石油,这些原料中均含有大量硫,在生产过程中硫会转换为硫化氢进入合成气,造成催化剂中毒,因此在生产化肥时,通常先采用湿法对合成气进行粗脱硫,再用干法进行精脱硫。
2019年,全国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产量为5624.9万吨,累计增长3.6%。预计未来我国化肥产量将趋于平稳,对脱硫催化剂的需求将保持平稳。
图表6:2013-2019年全国化肥产量及增长率(万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韦伯咨询整理
5、其他行业
此外,随着我国环保力度的加大,化肥、钢铁、沼气等行业对脱硫催化剂的需求也仍然较大。
总体看,随着能源利用清洁化、精细化要求不断提高,能源净化行业存在较大的技术需求;同时随着我国能源利用规模的不断扩大,脱硫催化剂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
1、石油行业
2、天然气工业
3、煤化工行业
4、化肥工业
5、其他行业
四、脱硫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第三节 烟气脱硝市场分析
一、脱硝技术及应用领域
二、脱硝催化剂类别、特性及适用条件
三、脱硝催化剂产品面临的经营形势
四、SCR脱硝催化剂发展现状与前景
1、SCR脱硝催化剂技术现状
2、SCR脱硝催化剂产品现状
3、SCR脱硝催化剂市场前景
4、脱硝催化剂行业竞争格局
第一节 非电领域大气治理的特点
非电领域的除尘业务标准正逐步向电力行业看齐,但非电领域脱硫、脱硝的排放标准相比电力行业更为宽松,污染治理的基础、管理的能力与电力行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属于环保治理企业重点关注的市场机遇。尽管未来前景明朗,但非电领域大气治理在发展中还需攻克多重难题,主要包括:
第一,处理难度更大。
非电领域行业众多,不同行业之间生产工艺差异较大,各细分行业的排放物、排放浓度也不一样,处理起来个性化较强,需要根据不同的治理需求实施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第二,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传统电力企业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盈利状况普遍较好。与之相比,钢铁、冶金、玻璃、建材等非电行业公司规模相对更小,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达标运行存在经济层面的考虑,在环保设备的选取上,对价格更为敏感,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的要求也会更为苛刻。
第三,市场秩序尚未规范。
由于环保监管困难且惩罚力度不够,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存在“劣币驱逐良币”、低价竞争等现象。某些采用落后技术的高污染企业逃避了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的费用,其生产成本比采用清洁技术和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的企业更低,在市场上对环保合规企业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挤出。
第二节 非电领域的大气治理市场需求
一、非电领域大气治理的主要行业
二、非电领域的脱硝市场需求
三、非电领域的脱硫市场需求
四、非电领域大气治理主要企业
第三节 钢铁行业大气治理市场分析
一、烧结烟气排放及治理的必要性
二、钢铁行业大气治理方案及最新政策
三、钢铁行业烟气治理投资空间
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最新案例
第四节 水泥行业大气治理市场分析
一、水泥行业大气治理重点政策方案
二、水泥行业烟气治理需求及规模
三、水泥企业窑尾烟气治理案例
四、水泥烟气脱硝技术现状及展望
第五节 陶瓷行业大气治理市场分析
一、我国陶瓷行业的大气污染现状
二、当前陶瓷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三、陶瓷行业大气治理政策规划与要求
四、陶瓷行业大气烟气治理重点案例分析
第六节 玻璃行业大气治理市场分析
一、我国玻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
二、璃行业烟气治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三、玻璃行业大气治理重点政策及目标
四、平板玻璃行业烟气治理技术分析
五、玻璃行业烟气治理重点案例
第七节 化工行业大气治理市场分析
一、化工行业废气排放情况
二、化工行业烟气治理政策规划
三、化工行业VOCs排放及投资情况
四、化工行业烟气治理重点案例解析
第八节 冶金行业大气治理市场分析
一、冶金废气主要污染物的来源与治理
二、冶金行业废气治理政策规划
三、冶金行业废气处理的市场前景
四、冶金行业废气治理重点项目分析
第九节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市场
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政策规划
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烟气净化工艺技术
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治理重点案例
第一节 VOCs的主要来源
一、生活源VOCs排放
二、工业源VOCs排放
三、VOCs·涉及重点领域
第二节 VOCs治理与政策与排放要求
一、重点行业VOCs治理国家规划
二、地方政府VOCs排放控制政策
三、全国各地VOCs排放标准分析
四、重点省份园区治理和化工行业整改及影响
第三节 VOCs治理市场需求前景分析
一、VOCs治理行业市场空间
二、VOCs治理细分市场规模
1、VOCs监测市场
2、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市场
三、VOCs监测环节需求分析
1、城市监测需求
2、工业园区监测需求
3、污染源监测需求
四、VOCs治理行业竞争格局
五、VOCs治理未来发展方向
第一节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壁垒
一、技术壁垒
二、资金壁垒
三、业绩及经验壁垒
第二节 大气治理行业的竞争要素
一、产品质量
二、综合技术能力
三、产品线广度
四、融资能力
第三节 国内大气污染治理市场集中度
一、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区域分布
二、大气治理龙头企业营收对比
三、大气治理相关产品竞争情况
第四节 火电厂烟气治理工程机组容量及排名
一、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及排名
二、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及排名
三、火电厂污染物第三方治理机组容量
四、火电厂烟气除尘机组容量及排名
五、火电厂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和再生
第一节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 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规划
四、大气治理业务营收及利润
五、大气治理核心技术及专利
六、大气治理业务竞争地位
七、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
八、境外烟气治理业务开拓
第二节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布局
四、大气治理业务营收及盈利
五、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及专利
六、大气污染治理主要产品
七、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
八、非电领域新增订单情况
第三节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布局
四、大气污染治理业务营收
五、大气治理核心技术
第四节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布局
四、大气污染治理业务营收
1、脱硫脱硝除尘环保工程业务
2、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
3、脱硝催化剂业务
五、大气治理技术研发能力
六、大气治理重点项目进展
第五节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布局
四、大气污染减排业务营收
五、大气治理业务市场地位
六、大气治理技术创新及研发
七、 脱硝催化剂产销情况
八、 大气治理业务子公司情况
第六节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布局
四、大气污染治理业务营收
五、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
第七节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烟气治理业务布局
四、烟气治理业务营收
五、烟气治理业务子公司情况
第八节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布局
四、大气污染治理业务营收
五、大气污染治理主要产品
六、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创新
七、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
八、大气治理业务竞争地位
九、大气治理业务客户群体
第九节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烟气治理业务布局
四、烟气治理业务营收
五、锅炉超低排放集成技术的研发
第十节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公司战略及业务布局
四、大气污染治理业务营收
五、大气治理重点项目
六、大气污染治理核心技术
第十一节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烟气净化业务布局
四、烟气净化业务营收
五、 烟气净化重点项目
六、烟气净化核心技术及研发
第十二节 迪诺斯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污染治理业务布局
四、大气治理业务财务数据
五、大气治理核心产品及业务
六、大气治理业务主要客户
第十三节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烟气处理业务布局
四、烟气处理业务营收
五、烟气脱硝重点项目
六、臭氧脱硝核心技术
第十四节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烟气治理业务布局
四、烟气治理业务营收
五、大气治理核心技术及项目
1、烟气脱硫、脱硝、除尘
2、烟气脱白
3、烟气余热利用
4、VOCs治理
5、工业窑炉高效脱硝
第十五节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三、大气监测业务布局
四、环境监测业务营收
五、网格化监测系统进展
六、空气监测业务行业地位
第十六节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前身为2011年7月成立的中国大唐集团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及一系列的业务重组,于2016年11月15日起在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截止2019年末,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9.67亿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大唐直接及间接合共持有约79%的股份。
公司是全国大型国有独资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大唐集团旗下发展环保节能业务的唯一平台,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环保设施特许经营、脱硝催化剂、环保设施工程、水务业务、节能业务及可再生能源工程业务。
二、公司经营状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营业收入为约64.15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减少25.3%;毛利约为1.0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0.0%;毛利率为16.8%,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股东应占利润约2.19亿元,同比下降71.44%。
图表1:2015-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收入、净利润及增长率(亿元,%)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公司的收入由2018年的人民币85.88亿元大幅下滑至2019年的64.15亿,原因主要是中国电力行业的烟气污染治理市场趋于饱和,传统的环保设施工程业务减少,同时公司于2019年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承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火电项目较少,促使收入减少。
图表2:2019年大唐环境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亿元,%)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2019年,公司特许运营脱硫装机容量为3,793万千瓦,脱硝装机容量3,180万千瓦,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全年累计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23.73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14.01万吨。完成吕四港、虎山等7个项目喷氨优化和智能控制改造,吕四港1、4号脱硝性能测试试验,在自动状态下,氨耗率较非自动状态下平均可降低11.3%、12.8%。全年累计生产脱硝催化剂3.61万立方米。
2019年,公司聚焦对外发展,突出效益导向,深耕主业市场。海外业务签订印度古吉拉特和NLC等两个脱硫总包项目,巩固了东南亚环保市场的开发,为海外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催化剂制造在钢铁、冶金、玻璃建材等非电行业签订项目47个,并取得涵盖韩国、日本、土耳其及港台地区的12个海外项目,保持了对外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大气治理业务战略布局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认为:当前的环保治理已由单一火电企业向石油化工、钢铁、水泥以及城镇和园区深入,非电行业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环保行业的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为此,公司聚焦科技环保主业,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持续深化改革,持续强化创新,持续开拓市场,持续加强管理,坚定不移走出去,矢志不移把本公司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科技环保业务。
2019年,公司环保设施特许经营业务在中国大唐集团系统外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取得四个项目,实现市场突破。公司在稳固火电行业环保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开拓钢铁、水泥、冶金等非电领域的环保治理,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及影响力。加强海外业务发展,聚焦烟气环保主营业务,聚焦印度市场,提升海外管控能力和项目盈利水平。
四、大气治理业务营收及利润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的大气治理相关业务集中在环保节能业务板块,主要包括环保设施特许经营、环保设施工程以及脱硝催化剂三个领域。2019年,三者合计贡献了约52.24亿元的营收,占公司整体营收的比例约80%。
具体来看:1、环保设施特许经营业务涵盖的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收入达32.74亿元,占公司营收约一半左右。2、包括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及工业厂区粉尘治理在内的环保设施工程业务收入达14.42亿元,虽仍占公司营收约1/5的比例,但相比2018年大幅下降38%,主要受传统电厂烟气治理业务需求放缓,非电业务订单增长缓慢等因素影响。3、脱硝催化剂业务收入达5.08亿元,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图表3: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大气治理业务收入及比例(亿元,%)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在大气治理业务中,公司的脱硝催化剂产品毛利率最高(28.7%);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毛利率次之,为23.6%,但相比于2018年(30.5%)已经下降了约7个百分点;环保设施工程毛利率较低,仅有9%的水平。
图表4: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大气治理业务毛利(亿元,%)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五、大气治理项目与产能
1、环保设施特许经营业务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环保设施特许经营业务涵盖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主要资产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展比较发达、用电需求旺盛的地区。已经投入运营的项目分布在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天津、安徽、陝西、内蒙古、江西、山西、新疆、辽宁等14个省区。
图表5: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特许经营的地域分布及累计容量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截至2019年末,公司脱硫特许经营累计投运装机容量37,930兆瓦,在建脱硫特许经营项目装机容量10,680兆瓦;脱硝特许经营累计投运装机容量31,800兆瓦,在建脱硝特许经营项目装机容量9,360兆瓦;公司脱硫委托经营项目装机容量1,960兆瓦。
图表6: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脱硫、脱硝投运/在建项目装机容量(兆瓦)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截止2019年末,大唐环境在建的脱硫脱硝项目产能主要分布在广东、山东、河南、内蒙古、新疆、宁夏、河北、辽宁等8个省区。其中,广东和山东两个沿海省份的项目装机容量最多,河北、辽宁两省最少。
图表7: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在建的脱硫、脱硝项目分布(兆瓦)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2019年,公司特许经营业务在中国大唐集团系统外环保设施运营市场获得四个项目,分别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2家燃煤电厂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旗下1家脱硫特许经营的设备维护项目,及天津天钢特钢有限公司的环保设施技术服务项目。
2、脱硝催化剂业务
2019年,大唐环境脱硝催化剂业务保持平稳,按交付量计算的平均销售单价较2018年上涨6.1%。
图表8: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硝催化剂产销量(立方米)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2019年,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以外客户销售催化剂15,940立方米,签订合同108个,其中海外市场签订15个,累计销售4,738立方米,玻璃建材、氧化铝等非电行业签订69个,累计销售4,367立方米。同时,公司在废旧催化剂处置方面稳步推进,2019年完成3,878立方米废旧催化剂处置工作,
3、环保设施工程业务
2019年,大唐环境继续开展包括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及工业厂区粉尘治理在内的环保设施工程业务,并积极开拓石油、焦化、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的环保市场。
2019年,公司在非电行业签订2个环保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总计合同金额人民币30.33百万元,其中包括1个焦化厂乾法脱硫脱硝除尘及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代表本公司在焦化行业环保领域的重大突破。
图表9:2019年大唐环境产业集团电力行业环保设施工程项目(个,兆瓦)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韦伯咨询
六、大气治理业务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电联的统计数据,按照截至2019年底的累计投运机组容量计算,大唐环境继续稳占中国最大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商的位置。按2019年催化剂总产量计算,公司继续保持中国最大的脱硝催化剂生产商地位。同时公司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商,在平板式脱硝催化剂领域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市场竞争优势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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