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金属和非金属材料,相比其他可再生原材料(废家电、废电脑、易拉罐),具有存量大、资源价值高、零部件可再制造应用等特点。
报废汽车的材料构成中,废钢铁占比最多,接近70%,主要用于车身框架、发动机缸体等部件的熔炼再生。
其余包括废塑料,经分类处理后可加工成再生塑料颗粒,用于制造低端塑料制品;废有色金属,包括铝、铜等,常用于发动机零件、电线电缆等部件的回收;还有废橡胶、废玻璃以及其他各种材料。
图表1:每辆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材料构成情况(%)

2024年,全国报废机动车的回收量显著增长,达到了846万辆,同比增长了64%。
202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攀升至4.53亿辆,其中汽车占据了3.53亿辆的份额。同时,该度新注册的机动车数量为3583万辆。
图表2:2006-2024年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数量及增长趋势(万辆,%)

资料来源:商务部、韦伯咨询
2024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4.53亿辆,同比i增长4.1%。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6亿辆,其中汽车达3.6亿辆,驾驶人达5.5亿人,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及增量均居世界第一。
在政策端,截至2025年5月11日,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达322.5万份,其中汽车报废更新103.5万份,置换更新219万份。
在政策刺激和机动车保有量进一步增长的背景下,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报废汽车回收量再创新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仍将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预计2025年报废汽车数量将突破千万辆大关。
图表3:2006-2025年9月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及增长趋势(亿辆,%)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韦伯咨询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140万辆,动力电池进入加速退役阶段,但行业对退役动力电池的专业化拆解、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能力明显不足。
因此,汽车报废拆解企业如果能在精细化拆解、零部件再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进行技术升级和业务拓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也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找到新的增长点。
韦伯咨询获悉,2025年9月19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就《关于修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8日。

在回收资质管理上,细则第九条新增“年拆解能力”等登记要求,直指部分企业“资质与产能不匹配”的问题。此前“白名单”企业中不乏产能闲置者,大多数正规企业普遍“吃不饱”,这项调整可从源头优化资源配置。

此外,在资质管理上,第十二条新增5年有效期及延续申请条款,这将打破资质“终身制”。这一条款的修改,针对性解决了企业“获资质后降标运营”的乱象,通过90日提前申请的缓冲期,倒逼企业持续符合环保、安全标准。

在动力电池回收溯源上,细则通过修改进行了强化。第十八条新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登记,与《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形成衔接,解决了电池“身份不明、流向难追”的痛点。此前,半数以上报废新能源车缺失电池,编码登记将实现“一池一码”全生命周期追踪。

在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上,第二十条明确了“动力电池缺失(换电车型除外)不得出具回收证明”,直击“车主私拆电池转卖”的行业顽疾,这条条款修改之后,将从终端切断非正规回收渠道。

细则修改,也关注到了拆解标准问题。第二十四条引入《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要求》,规范电池拆卸、油液处理等流程。

这一调整回应了行业“拆解无标准、污染风险高”的担忧,避免小作坊“露天切割、废液横流”的环保灾难。
一直以来,动力电池回收渠道问题是回收难点所在。第二十九条修改之后,明确电池需交售给合规企业或车企网点,这样有效破解“劣币驱逐良币”困境。该条款通过强制流转路径,保障“白名单”企业原料供给。

当然,细则还注意到换电车型电池回收的漏洞,第三十五条建立部委目录推送机制,解决换电车型“车电分离”后的监管盲区,换电模式规模化发展扫清制度障碍,确保换电电池同样纳入规范回收体系。

从细则中修改的重点条款可以看到,监管层面对于动力电池回收问题的高度重视,且突出问题导向。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将朝更规范、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未来,报废汽车及动力电池回收政策大概率会朝着3个方向进行拓展。首先,2025年年底前,政府监管部门将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核心内容之一是明确“车电不分离”,当前很多拆车厂接收的新能源汽车都是没有电池的“空壳”,而修编完成后,若没有动力电池,将不予发放车辆报废证明。
再则,2025年年底前,将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核心是清晰界定各方责任,明确电池生产、使用、回收企业的职责范围,确保电池全生命周期来源清晰。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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