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2024年国内市场的一大热词,相关政策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影响深远。
2024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废钢铁、废铜、废铝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
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国内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
中央政策层面,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方案。报废汽车领域,2024年4月,商务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提出: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的分担比例,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按5∶5、6∶4、7∶3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
同时,根据2023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等情况,财政部向各省份预拨70%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
2024年6月9日,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废钢铁、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2100万吨左右,废旧家电回收量达16万吨左右。”
“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集聚化发展,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回收利用,支持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15%”。
浙江省鼓励地方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推动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汽车下乡等各类活动出台支持政策,还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并置换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予以10%补贴,最高不超过250元。
福建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和安全性等方面升级;组织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山东省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60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总体来看,各省份的方案在投资规模、投资领域等主要目标上与《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并“因省制宜”提出了差异化的支持措施,相对集中体现在汽车这一最容易产生大量再生资源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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