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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涉及的行业及企业情况
作者:韦伯咨询 | 作者:pmo8249b6 | 发布时间: 2020-03-19 | 103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年的“土十条”实施以来,至2019年10月,中央和陕西省财政共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4亿元用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已实施项目达41个。

一、陕西省土壤污染典型地域与行业特点

陕南地区以重金属污染为主,污染来源主要为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关中地区以重金属污染和有机污染为主,污染来源主要为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化工和机械制造行业;陕北地区以有机污染为主,污染来源主要为石油开采加工、化工行业等。

二、重点行业4000个企业完成现场调查

2018年初,陕西省正式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先后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农药、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近4000个企业信息进行了核实,确定需要调查的重点企业约2000个。2018年10月完成了第一轮的现场调查。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4亿,已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41个

2016年的“土十条”实施以来,至2019年10月,中央和陕西省财政共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4亿元用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已实施项目达41个。


四、对各类土壤污染企业的监控

1、涉镉重金属污染相关企业38家

陕西省重点针对涉镉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的通知》《陕西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13个省级工作组对各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现已完成全部254家涉镉企业的现场调查排查工作,确定涉镉重点污染企业38家,建立了排查整治清单。

2、危化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监空名单12家

对于已确定存在污染的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66农药生产车间等8块污染地块,要求责任人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或开展治理修复,防范社会环境风险。同时,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监管,将全省12家相关企业纳入管控名单,

3、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71家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主要包括从事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年产危废量超过100吨的企业,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等。2019年,陕西省将471家企事业单位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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